芜湖市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0-10 10:36 [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的通知》(皖信用村〔2022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用有效方便的原则,推行党建+信用,做好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各项工作。力争通过3年不断完善和持续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缺资金、陈规陋习缺引导、组织建设缺抓手等问题,引领农村主体向上向善,初步形成高等级的农村信用生态环境,实现党建引领、信用支撑、支持发展、规范行为的目标。

根据要求,在繁昌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2022年,繁昌区、湾沚区、南陵县、无为市全面开展;2023年,其他县市区全面开展。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把农民组织起来、把服务农村的各类主体动员起来、把支持三农的各类资源整合起来,推动党建+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筑牢信用支撑。依托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平台,多元汇聚涉农数据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充分释放信用价值,不断夯实农村信用建设基础,逐步形成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

(三)支持产业发展。以信用建设为牵引,集聚资源要素,建立健全乡村产业发展市、县两级专家库、服务团,完善信用村吹哨、服务团报到机制,精准有效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激发农村信用主体向上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加速提高农民收入,变信用村为产业村。

(四)规范农民行为。坚持既富口袋富脑袋,打造信用版乡规民约,做实乡风文明评议,将农民的行为规范和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形成刚性约束,引导农民积极向善,革除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变信用村为文明村。

三、工作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党建+信用工作。在繁昌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将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扩面到全市4个县市区,增加湾沚区、南陵县、无为市三个试点区域。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

一)准备工作

1.构建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优化完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分工,统筹合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局双牵头。加强各级平台建设、数据归集、乡风文明评议、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专班建设,配强工作力量,提供工作保障,统筹做好各项工作。(202210月底前)

2.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市县两级制定工作方案。县级方案报市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202210月底前)

二)动员部署

3.抓好部署推进。市县两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问题,落实各项任务。坚持县级领导班子党员负责同志包乡走村入户、乡镇干部包村入户、村两委干部遍访农户制度,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202210月底前部署,持续推进)

4.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宣传,各试点县市区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等方式,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栏、乡村大喇叭等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深入宣传开展党建+信用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惠民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推进)

5.组织开展培训。市级层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实务培训,重点培训入户数据采集、系统平台使用、乡风文明评议、乡村产业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等内容,各试点县市区需积极参加。(202210月底前,此后每年5月底前)将党建+信用工作纳入镇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

)组织实施

6.开展乡风文明评议。各试点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乡风文明评议工作方案,优化评议清单,改进评议方式,加强评议监督,避免出现老好人”“人情分等问题;指导乡镇设置乡风文明评议观摩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评议工作高质高效完成。(202210月底前,此后每年6月底前)对失信失德对象,镇村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整改提升。(持续推进)

7.组织入户采集信息。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统筹调度,组织镇村干部、选派驻村工作队成员、到村任职选调生、金融机构人员等,采取网格化方式开展入户信息采集,全面完成农村主体信息建档工作。在入户采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联系服务群众要求,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细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群众所思所求所盼,及时解决群众急事难事愁事。(202211月底前,此后每年7月底前)

8.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优化信用评价体系,做到科学简便易操作。各试点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评定程序,面向评价对象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评价,要按照信息建档、系统初评、村内公示等步骤开展;对行政村的评价,要按照自主申报、初审复核、社会公示等步骤开展。(202212月底前,此后每年9月底前)

(四)结果运用

9.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落实数据共建共享共用要求,通过提供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以及直接供数、联合建模等方式加大数据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优化专属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线上信用贷款、批量担保、特色保险等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支持力度,通过选派金融副镇长和金融村官、组织金融服务沙龙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拓展参建金融机构范围,引导保险、担保等机构深度参与建设工作,有效发挥风险缓释、风险分担和融资增信作用。(持续推进)

10.丰富扩大运用场景。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党建+信用结果运用政策体系,拉长信用福利清单,拓展政务服务、教育、医疗、交通、通信、文化、旅游、购物、智慧农业等领域结果运用场景,鼓励引导市场主体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不断拓展信用评价结果的数字化应用,探索依托社保卡、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实现信用户等级自动识别、各项优惠政策便捷享受,建立健全信用结果运用的动态反馈机制。对信用等级不高但乡风文明评议得分高、发展意愿强的农户,加强项目、技术等政策扶持,强化正向激励,引领农户发展产业、崇德向善。探索建立信用积分及结果运用机制。(持续推进)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要抓手,主要负责同志要顶格推动、顶格协调、顶格调度。各级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统筹推动作用,定期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经费等工作保障。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调度推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镇村党组织要加强与基层金融机构的双基联动,具体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试点县市区要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数据管理守信激励、失信约束、风险防控、风险补偿、绩效评估等制度机制。要研究出台农业、金融、财政、人才等各类支持政策,持续增加政策供给,形成政策集成效应。

(三)加强评估考核。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工作动态监测、跟踪问效,将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大力褒奖工作突出的镇村党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党组织。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