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实施修改意见稿的征求意见说明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76号)文件,我市创新开展于中小企业信用贷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构建金融供给与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的在线对接平台,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率低、信用服务机构效率不够高、信用评级风险容忍度低、金融机构专营服务团队不健全等诸多痛点,形成多方联动、合作共赢的综合金融服务机制,今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草拟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着手,多次征求银行、征信机构及相关部门意见: 5月8日,我局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直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和各征信服务机构意见。意见及处理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将市发改委纳入芜湖市深化中小企业信用贷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采纳 |
2 |
建议将“三、试点方案(一)加强政府大数据应用”里,增加将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相关信息与芜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共享。 |
采纳 |
3 |
根据《关于转发对接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通知》(财信[2019]11号)精神,建议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条件适当时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 |
采纳 |
4 |
意见第5页第(2)条第一行:“单户企业(集团)授信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建议修改为:“单户企业(集团)授信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
不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