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06-01
文  号: 芜金〔2020〕18号 性: 失效
发布日期: 2020-06-01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金融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118078
名  称: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印发《芜湖市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芜金〔202018

 

无为市、南陵县、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做好2020年度金融扶贫工作,我局制定了《芜湖市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61日    


芜湖市2020年金融扶贫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金融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8)、《安徽省2019年金融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金融扶贫行动计划(2019-2020》(皖金函〔201928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抓整改优投放防风险实施方案》(皖金202028有关金融扶贫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脱贫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发挥金融扶贫政策性作用,助力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现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聚焦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心里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扛起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思路、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

2.明确工作定位。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突出扶贫小额信贷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在“精准”上下功夫,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应贷尽贷,风险可控。以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为引领,完善全融服务,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创业创新,强化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脱贫效果可持续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3.发挥市场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地位,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按商业化市场原则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不得用行政命令干预经营。尊重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依据市场需求、发展思路自主确定贷款用途、用款方式、贷款额度。

二、主要做法

(一)着力抓好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

1.统筹谋划推进。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一体推进、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确保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如期全面清零。

2.紧盯突出问题。瞄准贷款对象不精准、贫困户和带贫主体利益连接机制不紧密、部分贫困户风险意识和还款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摸排核查,依规清收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的扶贫小额贷款,压实贫困户和带贫主体的利益连接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管控,确保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总体可控。

(二)稳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程。

1.改进工作思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今年继续不向无为市和南陵县下达扶贫小额信贷任务指标。无为市和南陵县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辖内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下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任务,将工作导向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2.稳放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支持承办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稳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需求、有贷款意愿、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应贷尽贷”。鼓励贫困户与村集体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经营, 压实贫困户和带贫主体的利益连接机制让贫困户切实参与企业生产经营

3.加强贷款风险管控。无为市和南陵县要认真落实《芜湖市金融扶贫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定期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走访摸排工作,对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用途、贴息拨付、保费购买以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强化日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贫困户确无还款能力、到期未还款且不符合续贷或展期条件、追索90天以上仍未偿还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并充分发挥镇村各级力量,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的追偿,降低贷款损失。对到期日在20201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小额信贷,可适当延迟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不超过2020年底,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约,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4.加大宣传力度。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方法,对贫困户、扶贫专干等进行有力有效的政策宣传与解读,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和还款意识。

(三)支持扶贫开发地区直接融资。推动无为市和南陵县利用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方面的“绿色通道”,大力推进直接融资。加强无为市和南陵县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和孵化力度,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对照沪深交易所及“新三板”门槛,“一企一策”培训辅导后备企业,帮助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融资。

(四)支持扶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优先支持无为市和南陵县带贫益贫能力强、商业可持续的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重点扶贫项目等复工复产。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则发放长期贷款,重点支持特色产业、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五)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继续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户创建”试点工作,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金融生态。引导无为市和南陵县落实金融风险事件处置职责,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超过3%的地区暂停发放贷款,并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要严格审查,及时补偿,县(市)政府与承贷金融机构按照7:3比例承担贷款损失。

、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为市和南陵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把推进金融扶贫工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任务,统筹做好进度安排、人员调配、推进实施等,稳步推进有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压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践行“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以发现问题、提出思路、解决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调研。持续推进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正金融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强化协同调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无为市和南陵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按月报送金融扶贫进展情况。积极与财政、农业、扶贫、人行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加强沟通联系,优化职能分工,统筹多方资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合力推进金融扶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