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助力精准脱贫

阅读次数: 编辑:芜湖市金融办 来源: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23 11:06 [字号:    ]

南陵县实施金融脱贫工程,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模式,改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贷得到”。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适度放宽条件,该县金融办会同县扶贫办综合各镇和县域内各商业银行情况,发挥县农商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农行等主力军作用,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三项指标,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为贫困户量身制定评级授信方案,明确规定只要符合贫困户标准,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群众,申请小额信贷,优化信贷程序,均能获得资金扶持。

注重产业脱贫,确保“用得好”。重点支持有发展需求、有贷款意愿、有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输出、农家乐、乡村旅游、电商等生产经营活动;探索“产业、就业、金融”三项联动,大力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户贷企用、分贷统还模式,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益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提供服务等方面优先安排。截至5月19日,已发放“户贷自用”小额扶贫贷款305.5万,“户贷企用”小额扶贫贷款2135万元,在5月20日已超额完成全年2000万放贷任务,支持贫困户自我发展种养、加工和其他脱贫项目。

创新放贷机制,确保“还得上”。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机制,明确贷款额度,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评级授信后可获得5万元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完善贴息政策,优化贴息资金支付流程,贫困户委托承贷银行贷为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并签订委托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协议;完善风险补偿资金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保险。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稳脱贫”。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域商业银行为成员的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为有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真正让贫困户受益,让贫困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