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四大常见手段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1-30 10:47 [字号:    ]

虽然非法集资马甲很多,但是都会表现出以下四个手段。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第一大手段。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年回报率超过6%,广大市民就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

编造虚假项目是非法集资第二大手段。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三农建设、国外高新科技研究成果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或以订立合同为幌子,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

不法分子还特别擅长利用虚假宣传不断造势,这是非法集资的第三大手段。不法分子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经常采取聘请经济学家、社会知名人士代言、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近年来,伴随防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的进行,非法集资宣传逐渐转为地下宣传,如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进行宣传,聘用熟人业务员打造“口碑陷阱”,在QQ群、微信群等通讯工具上借由投资教学、互助学习等名义推广非法集资产品等。一旦被查,便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的第四大手段就是利用亲情诱骗,即利用参与者的亲友关系网,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后,一些集资参与人员在有意或无知的情况下,间接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同乡参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往往会综合利用这几种手段,无论不法分子手段多么高明,只要投资者牢牢记住,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世界上不存在保本保息的投资。